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793X/2025-0087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6-26
名称: 关于注销部分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注销部分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6-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管理,现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共清理出45户2025年05月31日前到期但未申请延续卫生许可证的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现予以公示30天,公示期满后,将依法注销其卫生许可证。

  附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一览表(2024-12月至2025-5月).xlsx

常平镇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