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常平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实施,为进一步提升我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按照《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常平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常平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