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现将2025年6月“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民生微心愿”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项目 | |||||||
序号 | 申报人 | 申报人身份证号码 | 帮扶类别 | 受助人主要情况 | 实施时间 | 实施方式 | 救助金额 |
1 | 韩*普 | 412***********2845 | 临时生活救助 | 申请人户籍河南省南阳市,女,59岁,一家3口,租住在长安镇霄边社区,居住环境一般。申请人儿子,36岁,患有精神分裂症,经社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为17855.02元。儿子因病无外出工作。申请人因要照顾儿子,无外出工作。家庭可分配年收入54000元,人均月收入为1500元。家庭支出大,收入低,生活困难。 | 2025/6/16 | 莞家速递 | 2000元 |
2 | 牙*弟 | 452***********3911 | 临时生活救助 | 申请人户籍广西河池市,男,33岁,租住在长安镇咸西社区常荣南街,居住环境一般。因维权时间太长,无工作,无收入,生活陷入临时困境。 | 2025/6/16 | 莞家速递 | 1000元 |
3 | 张*湫 | 433***********0064 | 医疗救助 | 申请人户籍河南省南阳市,女,1岁,一家3口租住在长安镇厦岗逢新街东,居住环境一般。申请人于2024年12月因患鼻病毒肺炎、重症肺炎住院治疗,后被确诊为罕见病,进行性脊髓性肌萎缩症,截止到2025年4月住院治疗自费为103643.78元,获得市医疗救济金28094元。其家庭可分配年收入为78000元,人均月收入为1625元。家庭经济情况难以负担高昂的医疗支出费用,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 2025/6/24 | 莞家速递 | 6300元 |
4 | 卢* | 452***********1259 | 临时生活救助 | 申请人户籍广西玉林市,男,49岁。一家5口租住在长安镇新安社区。申请人大女儿,确诊抑郁症,近一年治疗花费16658.66元。二女儿,14岁,就读于龙江学校初一年级,每学期学杂费7302.5元。小女儿,就读于长安成才小学六年级,每学期学杂费约6500元。申请人妻子,患有乳腺癌,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治疗,因要照顾女儿,无外出工作。家庭可分配年收入为120000元,人均月收入2000元。家庭因支出大,难以承担,生活陷入困难。 | 2025/6/24 | 莞家速递 | 2000元 |
5 | 刘* | 421***********042X | 临时生活救助 | 申请人户籍湖北省洪湖市,女,39岁,租住在长安镇新安社区新洲街,居住环境一般,因独自带2个年幼的孩子,无法正常工作,经济压力大,生活困难。 | 2025/6/24 | 莞家速递 | 1000元 |
6 | 张*美 | 412***********4022 | 临时生活救助 | 申请人户籍河南省大康县,女,31岁,租住在长安镇涌头社区,居住环境一般,因患有精神疾病,每月需要吃药,平时依靠摆地摊来维持生活,目前被没收的摊位的货物,无收入,生活陷入困境。 | 2025/6/24 | 莞家速递 | 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