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对2025年获得“优才卡”资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者,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81881176转327或322
地址:长安镇书香街278号
附件:
附件1:2025年长安镇“优才卡”经济及就业贡献型名单(第一类).pdf
附件2:2025年长安镇“优才卡”学术技能型名单(第二类).pdf
附件3:2025年长安镇“优才卡”企业推荐型名单(第三类).pdf
附件4:2025年长安镇“优才卡”定向发放型名单(第四类).pdf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