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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18XJ/2024-0087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0-15
名称: 2024年莲花湖绿道公园生态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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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莲花湖绿道公园生态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浏览次数:-

  为满足周边市民停车需求,缓解道路堵塞,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提升城市综合交通品质,莲花湖绿道公园生态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

  一、共享区域

  莲花湖绿道公园生态停车场,共享泊位323个,地址:长安镇双龙路18号。

  二、共享时间

  莲花湖绿道公园生态停车场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共享时间为工作日当日20:00至次日8:00开放,非工作日当日20:00至次日8:00开放。

  三、服务对象

  7座及以下小型汽车。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按照不高于政府指导价实行管理,收费标准拟定如下:停放1小时内免费;首2小时以内3元/辆,超出2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0.5元/辆;24小时内最高收费32元/辆。

  五、停车须知

  1.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照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2.进入停车场,请遵守管理规定按车位停车并锁好车门与车窗,车辆如造成停车场配套公共设施损坏,需按造价赔偿或进行修复。

  3.车主需严格按照共享时间停放,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共享停车场有关管理要求。

  4.车主需在挡风玻璃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便于突发情况时紧急联络。

  长安镇停车设施发展联席会议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