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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18XJ/2024-0082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关于深化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交审分离”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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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交审分离”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广大农资竞价交易意向竞买人:

  为持续深化国务院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加快打造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促进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东莞市《关于深化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交审分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及全市统一部署安排,长安镇作为先行试点镇街之一,将于近期对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交易方式、保证金缴纳等内容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资交易平台迁改

  从2024年9月起,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将逐步迁改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长安镇农资竞价交易部分项目发布公告、竞价交易等环节将逐步调整至“粤公平”。届时,广大意向竞买人需登陆“粤公平”进行注册、查询、报名、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竞价等系列操作。

  二、统一竞价交易方式

  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14号)规定的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交易的农村(社区)集体资产项目,不再使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统一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原则上实行后置竞投资格审查制度。

  三、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

  意向竞买人须按交易公告要求,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将交易保证金统一缴至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保证金账户(同一项目不接受多笔缴纳),且缴纳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保持一致。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四、规范竞价失败处置

  项目无人竞价的(包括无人报名和有人报名但无人出价),可在不低于原交易方案底价且不改变原交易方案主要条件的基础上,自交易程序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网上报名“先到先得”原则与意向人达成交易,或可重新组织公开交易。初步竞得人被取消竞得资格的,不可认定其他竞投人为竞得人,项目须重新组织交易。

  五、具体推进时间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从2024年9月起,长安镇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引导服务,通过“分批试点,逐步过渡”的方式推进“交审分离”各项工作。期间,将选取部分农资竞价交易项目将在“粤公平”内进行发布公告、接受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交易等,其他项目仍可在“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进行竞价交易。预计到2024年10月,全面完成农资交易平台迁改、交易方式调整等各项工作。

  为避免遗漏,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在此期间同时留意“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和“粤公平”发布的项目交易信息,并在相应的平台进行竞价交易。


  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