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039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3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林锋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东莞市常平林锋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04-23),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及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04-23),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上述购进日期的黄豆芽、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04-23),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黄豆芽共5公斤, 销售5公斤(包括抽检的2.6公斤),上述绿豆芽共购进5公斤, 销售5公斤(包括抽检的2.7公斤),均没有剩余货存,无产品召回。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常平林锋蔬菜档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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