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医疗机构注销(撤销)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4 19:29  信息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经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准予注销(撤销),现将注销(撤销)名单进行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1

  东莞长安奥利维亚医疗美容诊所

  MAD1A50D644190019D2212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路1号116室

  2

  东莞长安初心普通专科门诊部

  PDY21132744190019D1512

  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社区金沙东路3号

  3




  4




  特此公告。

  长安镇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