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延伸服务及危险废物贮存库标准化建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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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法律、标准要求,强化危险废物企业内部收集、贮存管理,防范因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长安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近日,我分局会同经营单位组织辖区9家产废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延伸服务,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危险废物治理新模式。 延伸服务主要针对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落实申报登记、提升管理及应急事件应对能力、规范内部收运流程、做好贮存场所和设施管理、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自查上报等方面开展有关工作,我分局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到产废单位,促进经营单位与产废单位积极对接并建立良好的延伸服务模式,不定期向经营单位了解服务的开展情况,为双方提供精准指导和帮扶。 通过排查,长安镇共6家企业纳入首批标准化贮存库建设清单企业,我分局通过现场指导及发放《危险废物贮存库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协助企业找出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存在问题,对企业开展《指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等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培训,现场指导企业对贮存库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长安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各产废企业要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经营单位要落细落实延伸服务职责,加强与产废单位沟通协调,推动产废企业实现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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