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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8-17 09:21:0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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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中府〔2023〕9号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修订)》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堂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2日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ztz/zcwj/zcjd/content/post_4056872.html


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

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45号),为加快推动中堂镇重大项目建设、落地及投产,鼓励镇外优质企业落户中堂,吸引和留住骨干人才,解决项目搬迁、建设期间骨干人才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骨干人才指落户中堂镇的东莞市重大项目投资企业或已签约入驻市重大项目产业平台的企业聘用的管理、技术两类人才。

  第三条 重大项目入学指标遵循公开透明、严格审查的原则,确保入学指标办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 申报对象、指标分配及适用范围

  第四条 中堂镇重大项目投资企业(即项目建设单位)作为申报对象主体,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所在项目已纳入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处于正常建设期至竣工投产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二)重大项目骨干人才与所在项目或所在产业平台项目入驻企业已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该项目或该产业平台项目入驻企业缴纳社保满3个月及以上(计算至当年8月31日)。

  (三)为有利于优质企业引进和留住骨干人才,指标优先保障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子女,或企业认为有突出贡献的企业人员子女。

  第五条 入学指标分配安排如下:

  (一)重大项目总投资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每年提供2个入学指标。

  (二)重大项目总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不含),每年提供4个入学指标。

  (三)重大项目总投资20亿元(含)以上,每年提供6个入学指标。

  (四)重大项目或重大产业平台项目若分期建设,同时每期已分别纳入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根据每期投资额,参照上述(一)至(三)的条件分别计算并分配每期入学指标数量。

  (五)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未来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上述入学指标数量在当年未能满足项目需求的,根据我镇学位具体实际,可报请镇委镇政府一事一议另行决定。

  第六条 入学指标适用范围:

  (一)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可按指标为其子女申报入读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镇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镇各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统筹落实做好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安排。公办学校指标主要解决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起始年级的入学问题,非起始年级由教育管理中心视当年学位具体实际统筹安排。安排入学的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按指标重新申报。

  以上入学指标与其它政策提供的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一项进行申报。当年的指标仅限当年使用,当年余下未使用的指标不累加至下一年。

  (二)本办法适用期为重大项目正常建设期至竣工投产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如项目建设延期、停工、烂尾则不适用本办法。项目投产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各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指标数量,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45号)等市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 部门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 中堂镇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重大办”)负责统筹、指导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申报、初审及监管。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复审及监管;负责统筹镇内各公办学校的学位统计、调配及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负责协助核查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务关系等情况。统计办、税务分局负责协助提供或核实企业相关数据信息。

  镇重大办于每年5月中旬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供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名单和入学指标数量。镇教育管理中心汇总至当年全镇优待政策企业名单及入学指标统计。入学申报以教育管理中心每年的通知为准。

  第四章 申报程序及审核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中堂镇重大项目投资企业负责收集本项目或本产业平台项目入驻企业的骨干人才子女入学情况,汇总填写《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附件1),申请人需填写《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附件2),并提供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家庭户口簿(亲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学生学籍卡(续学时提供)。产业平台项目还需提供与入驻企业签订的定制协议、定金支付凭证。重大项目投资企业将申请资料(一式两份)于每年5月下旬交至镇重大办进行初审。镇重大办初审后在每年5月底前将申请资料交至镇教育管理中心。

  企业提交资料时,申请人的社保缴纳明细未满3个月,但计算至当年8月31日满3个月及以上的,需在当年8月10日前补交社保满3个月及以上的明细至镇重大办,镇重大办初审后交至镇教育管理中心。

  第九条 镇教育管理中心在6月底之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人才名单及其工作企业名称、职务、社保缴纳年限、人才子女的信息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企业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连续三年(含当年)取消该企业全部入学指标。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资料,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当年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三年内不得申请。

  产业平台项目投资企业对入驻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严格把关,如联同入驻企业弄虚作假,取消项目全部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业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堂镇重大办、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1: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docx

附件2:中堂镇重大项目骨干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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