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9期
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提高企业隐患危机意识,现对2023年10月份执法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的立案处罚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给予公开公示,其中公示的部分企业已完成隐患的整改,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23年10月,我分局使用执法系统共检查企业45家,共发现隐患4项,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份,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宗(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1宗),行政处罚共6.5万元。下来,我分局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望各企业引以为戒,及时开展自查。
一、行政处罚情况
(一)企业名称:东莞市裕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未将危险化学品(改性聚酯树脂10桶,每桶200kg共计2吨,丙烯酸酯类粘胶剂10桶 ,每桶180kg共计1.8吨,合计20桶3.8吨)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违法行为:1、未将危险化学品(改性聚酯树脂10桶,每桶200kg共计2吨,丙烯酸酯类粘胶剂10桶 ,每桶180kg共计1.8吨,合计20桶3.8吨)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处罚金额:人民币65000元(陆万伍仟元整)
二、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
(一)企业名称:东莞市固王铸造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变配电房门口堆放杂物,且变配电室门损坏,不能有效遮挡雨水。
(二)企业名称:东莞市泽霖汽车五金模具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砂轮机旋转部件防护罩缺失;2、现场使用的电风扇插头裂开;3、设计在墙上的暗盒插座松脱。
隐患公示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希望各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质专项行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在企业内设置隐患公示栏,将企业自查隐患及政府部门执法检查发现隐患向企业员工进行公示,让职工了解企业内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定期举行安全培训,进一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中堂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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