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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案件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企业存在隐患公示(2022年第4期)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5-11 16:40:3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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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提高企业隐患危机意识,现对4月份执法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的立案处罚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给予公开公示,其中公示的部分企业已完成隐患的整改,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本月我分局共检查企业59家,共发现隐患119项,开展立案处罚案件3宗(其中,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和使用危险物品(工业气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1宗、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案2),行政处罚共4.6万元,责令相关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等共5家,责令限期整改31家。下来,我分局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望各企业引以为戒,及时开展自查。


一、开展立案处罚企业

(一)企业名称:东莞市精锤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现场发现工人黄海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2、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不足32个学时。

其中,第一项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

违法行为: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现场发现工人黄海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

处罚金额: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二)企业名称:东莞市铭力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2、使用设计在墙壁上的暗盒插座作为移动插座使用,存有人员误触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3、电动车停放于生产车间内,存有电瓶车自燃,阻断逃生通道的风险;4、配电开关防护面板缺失,存有人员误触触电风险;5、排气扇使用花线作为电源线及搅拌机未设置防护罩;6、搅拌区涉及危险化学品(不饱和聚酯树脂)部分电气线路不符合防爆要求;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现场检查发现工人程生生 、刘桂晓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

其中,第6项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第7项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

违法行为: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现场检查发现工人程生生、刘桂晓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

处罚金额: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三)企业名称:东莞宝源特种钢线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2、车间内停放有电动车,存有电瓶车自燃,阻断逃生通道的风险;3、电源插座经检测无接地线,存在设备漏电造成人员触电的危险;4、起重设备吊钩无防脱钩的保险有效装置;5、现场使用的气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现场检查发现沈兴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

其中,第6项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

违法行为:1、现场使用的气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现场检查发现沈兴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

处罚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二、存在生产安全隐患企业

(一)企业名称:东莞永兴制衣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配电开关下堆放易燃杂物;2、配电箱体与箱门之间无跨接线。

(二)企业名称:广东诚记食品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少于32个学时;2、钢直梯梯高于3米,缺少安全护笼;3、车间食品传送带缺少护栏;4、车间部分电源插座损坏,部分电线存在裸露;5、面粉和面间电器线路不符合防爆要求;6、车间制包机械设备护盖缺失。

(三)企业名称:东莞市欧思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安全管理人员初次教育培训少于32学时;2、连接铝材切割机的电线线路缺乏保护装置;3、生产车间天花板损坏,存存坠落误伤人员风险;4、生产车间电线乱拉乱接现象,配电箱缺少安全警示标志;5、化学容器缺少品种注明标签。

(四)企业名称:广东恒邦钢材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配电开关保护盖缺失;2、使用设计在墙壁上的暗盒插座作为移动插座使用,存有人员误触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

(五)企业名称:东莞市中堂嘉上制线厂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2、使用花线作为电源线,存在线路破损漏电的风险;3、配电开关保护盖缺失。

(六)企业名称:东莞市汇隆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2、废纸场平台钢梯一侧扶手缺失及平台护栏横杆缺失;3、正压式呼吸器未定期保养,储气量不足;4、有限空间应急物资防毒面罩过期未及时更换;5、乙炔瓶存放区未设置安全警示告知牌。

(七)企业名称:东莞市和诚五金压铸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压铸区压铸岗位未设置防泄漏围堰;2、备模区压铸机安全警示灯损坏;3、电动车停放区域存有易燃物品;4、操作岗位堆放货物混乱;5、地面过道铁皮地板固定螺铨凸起,存在绊倒人员风险;6、钻孔机员工操作佩戴纱布手套,不符合安全要求。

(八)企业名称:东莞新文钦金属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配电房前货架堵塞;2、暗盒插座松脱,存有线路裸露触电风险;3、钢直梯梯高大于3m,无安全护笼,存在人员坠落风险;4、车间员工未穿戴反光背心。

(九)企业名称:康城金属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电熔融炉应急水源开关未设置标识;2、楼梯部分护栏缺失及平台踢脚线缺失;3、制氮机周围未设置防泄漏报警装置;

(十)企业名称:东莞市中堂金蝠升鞋楦厂

隐患情况:1、电熔融炉应急泄漏池内设置电气线路;2、电熔融炉周围堆放大量杂物;3、插座盖板损坏。

(十一)企业名称:东莞市中亚电缆有限公司中堂第二分公司

隐患情况:1、电熔融炉应急冷却水开关未设置标识;2、平台通道电源线未进行保护措施。

(十二)企业名称:东莞市万斯威实业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每年再培训时间少于12学时;2、电源插座经检测无接地线,可能造成连接至此插座的I类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无法可靠接地,存在设备漏电造成人员触电的危险;3、微型断路器直接裸露,存在人员误触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

(十三)企业名称:东莞市建远机电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风扇防护网缺失,且开关裸装;2、配电箱体与箱门之间无跨接线;3、部分配电开关保护盖缺失;4、吊钩无防脱钩的保险有效装置;5、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

(十四)企业名称:东莞市站峰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配电箱内电器件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木板);2、一车间洗眼器套管脱落,无法有效使用;3、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4、二车间操作机护栏中间间隙过大;5、破碎机配电开关前堆放杂物;6、模具仓使用暗盒插座作为移动电源开关;7、电气设备未接地线保护;8、平台边缘未设置踢脚板;9、固定式压力容器底座未进行固定;10、调色间存放化学品,未张贴安全技术说明书。

(十五)企业名称:东莞市固王铸造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熔炉平台微型断路器直接裸露安装,存在人员误触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2、感应电炉设备周围未设置拦挡围堰。

(十六)企业名称:东莞市阿西沃科技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易燃易爆场所(锂电池储存仓库)部分电气线路未穿金属管保护,达不到防爆要求。

(十七)企业名称:东莞市光弘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化学容器瓶缺少标注标识;2、车间电线存在乱拉乱接,线管破损情况;3、仓库未使用防爆灯。

(十八)企业名称:翰诠特种纺织品(平湖)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2、配电动力柜周围堆放易燃杂物;3、连线平台防护栏未设置踢脚线;4、摩托车随意停放在废料库;5、成品片材堆放靠近天然气管道及配电箱。

(十九)企业名称:东莞市劲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2、插座松脱,存在电源线受力拉脱或在插座连接处切割破损,导致触电的风险;3、电源线下垂,存有拉坏电源线的风险;4、起重设备吊钩无防脱钩的保险有效装置;5、消防水泵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盖。

(二十)企业名称:东莞市大志机械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配电开关防护盖缺失;2、电风扇使用花线作为电源线,存在线路破损漏电的风险;3、润滑油使用饮料瓶盛装,存在人员误饮风险;4、使用设计在墙壁上的暗盒插座作为移动插座使用,存有人员误触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

(二十一)企业名称:东莞市准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配电箱体与箱门之间无跨接线;2、使用设计在墙壁上的暗盒插座作为移动插座使用,存有人员误触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

(二十二)企业名称:东莞市全家福调味品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暂存池旁边配电开关盒盖板损坏;2、暂存池旁水泥护栏不符合1.05米高度;3、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防毒面具配置的滤毒盒不符合现场所需;4、暂存池部分护栏中间横杆缺失。

(二十三)企业名称:东莞市齐盈制衣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2、三楼车间配电开关安装在可燃木板上及配电开关下堆放易燃物品;3、三楼车间使用设计在墙壁上的暗盒插座作为移动插座使用及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使用花线作为电源线,存在线路破损漏电的风险。

(二十四)企业名称:东莞市繁荣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生产车间货梯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和限重标识;2、生产车间切削液未采取防泄漏措施;3、生产车间部分电气线路未进行接地;4、生产车间砂轮机机械转动部位防护罩部分缺失。

(二十五)企业名称:东莞市富盛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32学时;2、配电开关下方堆放易燃物品(布料);3、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电源线未采用完整的铜芯橡皮软电缆做电源线。

(二十六)企业名称:东莞市长悦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生产车间电线乱拉乱接,电线多处破损没有绝缘保护,移动插板固定在导电铁架上;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现场检查发现工人梁安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

其中第2项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并开展立案调查。

(二十七)企业名称:东莞市中堂鑫时代五金加工店

隐患情况:1、机械压力机未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2、生产车间电线存在绝缘保护破损情况,存在人员触电风险。

(二十八)企业名称:东莞市中堂康盛家居用品厂

隐患情况:1、一楼车间简易平台缺少踢脚线,存在误碰物品跌落风险;2、电线未固定未穿绝缘管保护,存在漏电风险,废弃照明灯未拆除,存在跌落风险;3、电闸安装在易燃板上,缺少保护盖板,存在漏电风险。

(二十九)企业名称:东莞市优储冷库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制冷机房个体防护装备未见应急物资保养清单及记录。

(三十)企业名称:东莞明新玻璃纤维工程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打磨车间,化学品仓库(不饱和树脂粉)部分线路未使用防爆设施。

其中,第1项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隐患公示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希望各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开展隐患自查,并在企业内设置隐患公示栏,将企业自查隐患及政府部门执法检查发现隐患向企业员工进行公示,让职工了解企业内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定期举行安全培训,进一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中堂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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