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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中堂镇货运源头单位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6-17 09:11:1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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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同时于2024年1月1日废止,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镇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与企业签订的《中堂镇货运源头单位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作废。

  《责任书》作废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1

  东莞市恒基管桩

  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镇四乡村水榕路3号

  2

  东莞市润盈建材

  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旧广虎路22号集成水泥仓

  3

  东莞建晖纸业

  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大坦路18号

  4

  东莞市华升混凝土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镇凤冲村南堤

  5

  东莞市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工业区东区一路

  6

  东莞市鸿基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东区一路15号

  7

  东莞市伟业水泥

  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镇蕉利管理区蕉利工业东区1路17号

  8

  东莞市德海建材

  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镇中堂南提路6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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