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是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掌管维护东莞市樟木头镇辖区社会治安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专责机关。根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行使特定职能。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侦查一般及严重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打击重大经济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积极参加和协助社区工作,努力做好便民服务,为群众做好事。
十三、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丽山
办公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0号
办公电话:0769-87710110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