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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木头分局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10-22 16:51:0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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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与相关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负责工业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督管理,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含知识产权,商务、盐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承担本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园区管委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分局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分局行政、财务、档案、信息、信访、统计、调研、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应急管理,党建、团建、妇联,计生等工作。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承担本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法制股。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按职责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听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登记审批股。负责辖区内依法应由分局直接实施或审查上报的行政审批工作(: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办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公示。
4.执法股。负责规范辖区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含知识产权、商务、盐业领域)方面违法行为,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组织协调本级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5.监管一股。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抽检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化妆品的召回,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召回工作。负责辖区知识产权方面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6.监管二股。负责辖区产品质量(除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外)、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广告活动、合同、经纪人、拍卖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除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外)的产品召回及抽检工作。

  负责人:曾锦祥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6

  办公电话:0769-877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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