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任务是:配合财政分局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接收财政分局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下达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受理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开具支付令;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情况,保证账目准确,及时反映支付情况,为预算执行分析提供信息。对会计档案和文件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协助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协助财政分局掌握资金总量、构成和运行情况,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建议等。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即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财务效益评估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结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和财务效益工作。受财政分局委托,负责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前期审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依法行使镇属企业资产管理任务,履行镇属企业的预算、监管、考核和收益分配等工作,编制和管理镇属企业资本经营预算,研究拟定镇属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和办法。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孙丽娟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樟木头镇行政办事大楼八楼
办公电话:0769-871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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