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研究编制了《樟木头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编制背景
2023年2月1日,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市政府“一号文”),对下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市政府“一号文”聚焦制造业当家 “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方面,搭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 推出20条政策、75项措施,涉及产业培育和企业发展各项奖补政策。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一号文”文件要求,推动我镇制造业做实做优做强,《若干措施》的研究制定能明确全镇制造业下来的发展目标与方向,确保全镇制造业未来发展实现量的稳步增长和质的显著提升,对加快我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若干措施》主要依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2023〕1号)。
三、《若干措施》适用范围
在樟木头镇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内容分为3部分,由10条政策措施组成。
第一部分工作措施为强化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包含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重点领域投入、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共4条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为强化领军型企业的培育,包含鼓励制造业扩产增收、支持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共3条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为推动产业基础的提升,包含支持产业链共建、支持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共3条政策措施。
五、申报流程
镇经济发展局于每年3月左右发布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企业根据文件指引将相关认定材料提交镇经济发展局。由镇经济发展局对相关材料进行数据核实和资金申付工作,按《若干措施》规定的条款拨付资金奖励。
六、其他事项
1、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如镇政府已颁布的相关政策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
2、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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