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樟木头镇体育事业发展,规范体育比赛奖励制度,激励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使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顽强拼搏、争创佳绩,根据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参考周边镇街的做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参考依据
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竞技体育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文广旅体通〔2021〕218号)。
三、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和附则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樟木头镇重大体育竞赛的奖励范围、人员。
第二部分确定了在各级各类重大体育竞赛中获奖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计奖办法。
第三部分确定了国家、省、市级比赛以及足球、羽毛球、篮球市联赛的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按赛事级别划分。
第四部分明确奖励资金的审批与下达程序,明确了《办法》公布实施日期及有效日期。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办法》由东莞市樟木头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792822。
五、关于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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