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社区:
《樟木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业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镇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樟木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樟木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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