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22〕572号)要求,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立即展开工作部署,对以前年度的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展开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存在未清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情况,未清退投标保证金涉及供应商共有17个,金额共计177178.01元;未清退履约保证金涉及供应商共有8个,金额共计80341元,为及时清退上述资金,现将相关供应商名单(见附件)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30天。各供应商应该在公示结束之前办理资金清退手续,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会把该笔资金上缴同级国库,不再予以退还。请需办理清退相关资金的供应商于2022年10月1日前办理。
二、清退资金需提供资料清单
投标保证金:
1、与营业执照同名称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
2、合同。(若供应商中标则需提供)
履约保证金:
1、经项目采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书面清退申请。
2、与营业执照同名称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
3、合同。
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资料。
公示期间,如对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向东莞市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30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81927
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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