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樟木头分公司:
我局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停止供水申请(申办流水号:2502141000000097)。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准予在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2025年2月17日23:00至2025年2月18日7:00停止供水。
二、请你公司提前24小时通知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和用户,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联系人:杨伟恒 联系电话:0769-87188106
东莞市水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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