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
投资项目代码:2406-441900-04-01-129241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8191001001
招标编号:ZMAZMC12400624
投资项目名称:樟木头镇竹排村滨河路北侧挡土墙加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樟木头镇竹排村滨河路北侧挡土墙加固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樟木头镇竹排村滨河路北侧挡土墙加固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樟木头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投资金额:1814465.01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樟木头镇竹排村滨河路北侧挡土墙加固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格构梁、锚索等方法对砌石挡墙进行加固,挡土墙长约149米,总高度约8.9~9.4米。
招标内容:樟木头镇竹排村滨河路北侧挡土墙加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挡土墙加固工程:包括锚杆(锚索)、钢筋混凝土、现浇构件钢筋、植筋、塑料管、场地清表等。由于锚索在已建建筑物桩基间穿行,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现场准确定位桩的位置并在施工过程中确保锚索角度和施工精度,避免钻孔破坏桩基础。如施工过程中因缺少必要的复测环节或施工误差造成对原有建筑物桩基的破坏,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修复或赔偿责任。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1587968.25元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业绩无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中国东莞樟木头镇栏目(网址:http://www.dg.gov.cn/zmt/)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8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镇街虚拟开标会议室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樟木头
工期(交货期):70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7楼
招标人联系人: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778300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87783005;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7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3663763;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磊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663763
监督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7702239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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