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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镇山高嶂B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11-17 14:51:2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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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4447001001

  招标编号: ZMAZMC12100149

  建设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樟木头镇山高嶂B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779495.24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樟木头镇山高嶂B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挖土方量约75366.523立方米,填土方量约2345.054立方米,挖石方量约9314.964立方米。总造价约177万元。

  发包范围:樟木头镇山高嶂B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余方弃置工程;(2)挖一般石方工程;(3)挖一般土方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2年01月28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1年11月24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4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杜工  0769-87783005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王冠煦  0769-2265960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28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联系电话:0769-87783005;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659606;监督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7781927。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联系电话:0769-87783005。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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