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镇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樟木头镇镇、村河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镇第一总河长:黄淦洪(樟木头镇党委书记)
镇总河长:方志权(樟木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副总河长:刘巧莲(樟木头镇党委副书记)
二、镇级河湖长
三、村级河湖长
联系电话:0769-82339369
樟木头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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