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樟木头镇大龙地块项目二期建设需要,红线范围内发现1座坟墓需迁移(详见附件:现场墓地图片),具体位置为:樟木头镇金河社区大坑村后山(土名:“奥门”)。
请上述墓主及亲属,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尽快与我办联系,办理迁移补偿手续。若逾期无人认领将视作无主坟处理,不作补偿。
联系人:蔡先生 0769-82600998
特此公告。
东莞市樟木头镇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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