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了东莞樟木头王艳华内科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东莞市樟木头镇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表: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登记号
登记地址
1
东莞樟木头王艳华内科诊所
MA53Y5W2844190017D2112
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东城路80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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