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樟府【2018】1号)规定,我局牵头组织财政分局、投资促进中心、统计办等部门,并征求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环保、住建、应急管理、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完成2020年度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计划对广东小猪班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资助(详见附件),现对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经济发展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1年4月9日至4月13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局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电话:0769-87783889
附件:2020年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的资助计划
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
2020年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的资助计划
一、获得2020年度经济效益贡献奖的企业
二、获得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奖的企业
三、获得2020年度“百名亿企”达标奖的企业
四、获得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奖的企业
五、获得2020年度出口贡献奖的企业
六、获得2020年度清洁生产奖的企业
七、获得2020年度配套奖励的企业
八、获得2020年度新产品认定奖的企业
九、获得2020年度创新创业奖的企业
十、获得2020年度融资发展奖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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