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社区:
镇党委决定:
李 浩 任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樟木头分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樟木头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股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中共樟木头镇委员会
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