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街道安委办约谈大宏山工业区负责人
为提高莞城街道大宏山工业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压实园区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8月3日下午,街道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分局局长李杰华对市大宏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消防大队、东正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约谈会上,李杰华主任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园区管理单位在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管理、承租企业管理、外来作业管理等方面11处隐患,并要求1个月内完成整改。莞城消防大队、东正社区根据自身职能向园区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求。园区负责人表示将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李杰华强调,安全无小事,人命大于天。园区管理单位应当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一要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园区安全管控;二要主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对承租企业定期安全检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并消除园区内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三要督促承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提升园区内企业在设备、工艺等方面的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强化入园特殊作业、检维修、承包方作业的资质核查和安全管理,防范外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下来,街道安委办将进一步推动园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持续深化对大宏山工业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切实提高该园区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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