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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莞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公开遴选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4-24 09:16:14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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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强化统筹平稳推进户籍制度配套招生入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为更好地解决我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求,在公办学位不足时,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解决。为应对户籍新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激增的学位需求,保障我街道户籍学生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向莞城街道周边镇街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参与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学位概况

  (一)项目名称:莞城街道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

  (二)服务周期:2025年9月—2027年8月。后续如遇市镇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或做出调整。

  (三)购买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

  (四)购买服务标准:采用小学7300元/学期/生的标准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旧办法”的原则向经遴选后的民办学校统一购买学位(以上均含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教科书补助经费及学位补贴,下同),学生家长无需再支付学费。

  (五)其他:入围的民办学校在办学规模范围内无条件接收莞城户籍学生。

  二、招标方式

  公开遴选

  三、购买范围和资质

  (一)购买范围

  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

  (二)资质条件

  1.经市教育局审批许可正式办学,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2.上一年度年检结果被评为合格的民办学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民办学校不纳入当年购买学位范围:

  (1)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责任事故;

  (2)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未按要求整改落实;

  (3)存在影响恶劣的师德师风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5)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或不配合管理部门调查;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名要求

  按照“材料初审”要求,符合资质的学校向教育管理中心(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南楼526室)递交申请资料。申请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材料目录:

  1.莞城街道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申请表(含学校介绍);

  2.《民办学校许可证》;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近六年收费批复复印件;

  5.莞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公开遴选评审表。

  说明:

  1.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审核资质合格后才能进入遴选评审环节。

  2.以上材料需密封放在档案袋内,封口盖好学校公章,校长签名。

  五、评审方式

  (一)初审:由初审组对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才能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二)现场评审:由评审组评委根据现场汇报及评审原则进行评审,遴选1所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为莞城小学提供学位。

  六、其他事项

  以上公告解释权归莞城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告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莞城街道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申请表.docx

 


 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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