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8-59号),涉及我镇街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莞城大丰包装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本垒手撕鱿鱼丝(炭烤味)(公告号2024年第58号)
(一)东莞市莞城大丰包装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本垒手撕鱿鱼丝(炭烤味)(商标:本垒和图形,规格:168克/袋,生产日期:2024/3/12,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龙口市恒洋食品有限公司,备注:龙口市恒洋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产品真实性异议。经核查,认可异议,该被抽样产品非龙口市恒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无发现该批次产品。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莞城燕鑫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本垒手撕鱿鱼丝(炭烤味)(公告号2024年第59号)
(一)东莞市莞城燕鑫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本垒手撕鱿鱼丝(炭烤味)(商标:本垒和图形,规格:168克/袋,生产日期:2024/4/1,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龙口市恒洋食品有限公司,备注:龙口市恒洋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产品真实性异议。经核查,认可异议,该被抽样产品非龙口市恒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无发现该批次产品。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莞城分局
2024年11月1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