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莞城街道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莞城街道镇级、村级河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镇级总河(湖)长名单
第一总河(湖)长:陈 钊(党工委书记)
总 河(湖) 长:麦允谦(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总 河(湖)长:方树芬(党工委委员)
二、镇级河(湖)长名单
联系电话:0769-22100369
二、村级河(湖)长名单
莞城街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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