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21日在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公示《莞城街道关于贯彻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收集意见。在公示期内,共收到公众书面意见书0份、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0条。
特此公告
莞城街道农林水务局
2024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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