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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树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3-14 18:00:3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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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各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

  卢树南  任莞城物业管理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陈  燊  任莞城物业管理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中共莞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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