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19〕140号),现对《东莞市鸿福商业综合楼(4419000012-2)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东莞市鸿福商业综合楼(4419000012-2)项目“1+N”方案。
二、公示时间: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8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政府网莞城频道(http://www.dg.gov.cn/guancheng/)
(二)项目现场展示:莞城街道东城大道与旗峰路交叉处。
(三)莞城街道村务公告栏:莞城街道罗沙戙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政务公开栏。
四、凡是对本次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投入设在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到Dg_cqghs@163.com
(三)将意见邮寄到“东莞市莞城街道城市更新中心”(邮编5230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鸿福商业综合楼(4419000012-2)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公众意见咨询”。
附件:
东莞市莞城城市更新中心
2022年3月3日
(联系电话:0769-221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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