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寮步汇宇茶酒商行(经营者为刘利):
我局依法调查你单位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由于你下落不明,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逾期不接受调查,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钟家就、黄钰倩;联系电话:0769-82391000;地址:东莞市寮步镇行政小区10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