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塘印象茶餐饮管理工作室(经营者为彭焯荣):
我局依法调查你单位涉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的违法行为。由于你下落不明,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逾期不接受调查,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钟家就、黄钰倩;联系电话:0769-82391000;地址:东莞市寮步镇行政小区10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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