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吊销东莞市和谐物流有限公司粤SA6525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的行政处罚,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行政处罚公示。现公告粤SA6525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寮步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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