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寮步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城镇建设项目)》(编号:441900202302 ),寮步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城镇建设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区域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柱,新建道路,完善设施建设,形成功能齐全完善的交通网络,强化镇区与园区交通联系便利快捷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本次城镇建设项目为芦溪路项目,选址地块不符合现行规划,为加快落实该项目,需将选址区域的土地用途落实为城乡建设用地,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拟使用省预下达我市的建设用地规模0.3775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3775公顷,涉及1个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寮步镇西溪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寮步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3753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2月1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寮步分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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