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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谢岗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7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8-06 15:38:09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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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时间 | 处罚依据 |
1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705A01号 | 东莞市谢岗高登八号烟酒商行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东莞市谢岗高登八号烟酒商行 | 无证经营 | 一、对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壹佰元(¥1100.00); 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伍佰元(¥5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陆佰元(¥1600.00)。 | 2024年7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2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709A01号 | 东莞市谢岗九城商贸店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 东莞市谢岗九城商贸店 | 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 对当事人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作出罚款贰佰元(¥200.00)的处罚 | 2024年7月9日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3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705A02号 | 东莞市谢岗邓家餐饮店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ACS-30电子计价秤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行为 | 东莞市谢岗邓家餐饮店 | 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ACS-30电子计价秤提供贸易结算 | 对当事人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ACS-30电子计价秤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行为处以罚款肆佰元(¥400.00)。 | 2024年7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709A02号 | 东莞市谢岗旺加电器店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 东莞市谢岗旺加电器店 | 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 对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罚款叁仟捌佰元(¥3800.00)。 | 2024年7月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5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702B01号 | 东莞市谢岗莫记餐厅嫌发布虚假食品广告 | 东莞市谢岗莫记餐厅 | 发布虚假食品广告 | 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佰陆拾元(¥160.00)。 | 2024年7月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6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726A01号 | 东莞市谢岗三顺厨具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 东莞市谢岗三顺厨具店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 一、没收当事人违法销售的液化气低中压减压阀(品牌:德益、型号:DYJ-1、生产厂家:广州市番禺区大石益德燃气阀门经营部)1个; 二、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液化气低中压减压阀的行为罚款壹佰捌拾元(¥180.00); 三、没收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液化气低中压减压阀的违法所得肆拾元伍角(¥40.50)。 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佰贰拾元伍角(¥220.50)。 | 2024年7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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