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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谢岗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5-08 16:00:15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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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时间 | 处罚依据 |
1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411C01 号 | 东莞市谢岗汇果鲜水果店涉嫌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 | 东莞市谢岗汇果鲜水果店 | 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 | 一、没收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所得壹仟叁佰玖拾肆元玖角(¥1394.90); 二、对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贰仟元(¥2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叁仟叁佰玖拾肆元玖角 (¥3394.90) | 2024年4月11日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 |
2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401A01号 | 东莞市谢岗晓兴自行车维修店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 东莞市谢岗晓兴自行车维修店 | 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 对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罚款叁仟伍佰元(¥3500.00) | 2024年4月1日 |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3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401A02号 | 东莞市谢岗广汇文具办公用品经营部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 东莞市谢岗广汇文具办公用品经营部 | 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 一、对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行为罚款贰佰元(¥200.00); 二、没收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违法所得贰拾元(¥2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佰贰拾元(¥220.00)。 | 2024年4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 |
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4〕280412A01号 | 东莞市谢岗丰佳日用品店销售冒用认证标志和伪造他人的厂名插座 | 东莞市谢岗丰佳日用品店 | 销售冒用认证标志和伪造他人的厂名插座 | 一、没收当事人违法销售的5个移动式安全电源插座(型号:809,制造商:富康中兴电器厂); 二、对当事人销售冒用认证标志插座的行为罚款贰拾元(¥20.00); 三、对当事人销售伪造他人的厂名插座的行为罚款贰拾元(¥2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肆拾元(¥40.00)。 | 2024年4月1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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