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新型监管方式。近日,谢岗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开展“双随机”工作,检查发现名单内1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随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查阅东莞市某玻璃有限公司的台账资料,发现该公司已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并通过自主验收。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车间内烘烤、丝印等工序生产期间,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转。
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烘烤、丝印工序所在车间门窗均敞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且其未能提供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
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制作了“双笔录”并实施紧急查封。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关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将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下来,谢岗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做好环境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存在环境管理问题的企业,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全力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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