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一男子非法捕捞水生动物被抓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4-23 09:27:14  来源: 本网
【字体:

  4月22日上午,谢岗镇公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银山湿地公园日常巡查时,发现公园内小湖边一芦苇荡中动静很大,工作人员当即快速靠近目标后,现场发现一人正在起地笼进行非法捕捞。公园管理工作人员对非法捕捞的嫌疑人进行现场抓获,立即就报警。

  接警后,谢岗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用钓鱼具非法捕捞水生动物的陈某进行抓获,缴获作案工具2套。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均为附近企业员工,早上闲来无事,便借来工具,打算钓泥鳅来打打“牙祭”,没想到被公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逮个正着。目前,嫌疑人均被警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谢岗公安分局赵林派出所民警黄立:对于园区发现偷捕这个人的认错态度是比较良好的话呢,那我们会遵照那个园区管理方的那个意愿,对他去进行一个可能批评教育。

  非法捕捞行动不仅触犯法律,还严重破坏水生态环境,对于此类违法行动,谢岗将继续严厉打击,不断加大银山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全力保障谢岗镇内水生物资源平衡。随后,谢岗公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渔获物当场放生。

  谢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谢锦兴:我呼吁全社会的人不要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在我们的园区里面的,绝对不允许群众来那个捕捞那个鱼、捕捞野生动物。

  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8点规定,在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同时,非法捕捞还违反了《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以下行为:(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四)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非法捕捞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必须予以处罚。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