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耀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具体名单见谢岗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登录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xiegang/查询),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8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附件:谢岗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8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朱耀权、张浩佳,联系电话:0769-8776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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