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7号),涉及我镇5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谢岗先志蔬菜档销售的“芹菜 ”
东莞市谢岗先志蔬菜档销售的“芹菜”(进货日期:2022-5-13),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芹菜 ”。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芹菜”25斤,销售了23斤(含抽检7斤),剩余2斤自己食用处理了。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谢岗春梅蔬菜档销售“豇豆”
东莞市谢岗春梅蔬菜档销售的“豇豆”(进货日期:2022-5-12),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豇豆”。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豇豆”11.8斤,销售了10斤(含抽检7斤),剩余1.8斤自己食用处理了。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谢岗复刚蔬菜档销售“姜”
东莞市谢岗复刚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姜”。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姜”10斤,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7斤)。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东莞市谢岗鸿诗鲜鱼档销售“鲈鱼(淡水)”
东莞市谢岗鸿诗鲜鱼档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鲈鱼(淡水)”。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鲈鱼(淡水)”10斤,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8.4斤)。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五、东莞市谢岗治国鲜鱼档销售“鲈鱼(淡水)”
东莞市谢岗治国鲜鱼档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鲈鱼(淡水)”。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鲈鱼(淡水)”8斤,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6.4斤)。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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