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谢岗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东莞110千伏银湖输变电工程)》(编号:44190020260009)已于2026年4月15日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谢岗分局
二、公告时间
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一流电网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的部署工作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五五”规划变电站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全面加快“十五五”规划变电站前期工作,谢岗镇结合电网规划及建设需求,拟实施东莞110千伏银湖输变电工程,以保障未来谢岗镇居民及产业项目的用电需求。该项目有0.4714公顷用地需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用地规模。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我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谢岗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东莞110千伏银湖输变电工程)》,局部调整了谢岗镇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东莞市谢岗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东莞110千伏银湖输变电工程)》涉及1个落实调入地块,地块编号为WTR01;本方案拟置换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4714公顷,涉及2个调出地块,地块编号为WTC01、WTC02,不涉及已批、在批用地,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非建设用地。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已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涉及现状耕地将落实耕地总量平衡,确保现状耕地满足谢岗镇耕地保有量要求,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4月15日
附图:1.落实地块土地使用前局部图.jpg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谢岗分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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