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悦运输有限公司一年内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超过该运输企业名下登记货运车辆总数60%,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单位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吊销该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我单位于2024年09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东交罚[2024]03306号),于2024年09月10日直接送达当事人,并于2024年09月10日注销了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441900144181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谢岗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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