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府〔2021〕33号),现对谢岗镇东惠商贸城住宅小区(一期一栋)增设电梯的基本情况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8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谢岗镇电梯办、谢岗镇泰园社区提出,电话:0769-82116833、0769-87761001,并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谢岗镇电梯办
2024年08月30日
附件:谢岗镇东惠商贸城住宅小区(一期一栋)业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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