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和《谢岗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规定,我镇开展2024年度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经前期企业资格申报确认,内部推荐,人社分局资料审核,最终获得2024年度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人员共7人,现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岗分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结束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岗分局将短信通知企业和人员,名单内人员可以在当年内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跨年无效。提出入户申请前,人员从该推荐企业离职或在该推荐企业的社会保险为非参保缴费状态的,其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自动丧失。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
地址:谢岗镇南湖路9号政务中心2楼人才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赵小姐
联系电话:0769-87688086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岗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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