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2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123号)等文件要求,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是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有效落实东莞市谢岗镇南面村、大龙村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调整、规划村土地利用方式,组织编制了《东莞市谢岗镇南面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东莞市谢岗镇大龙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并于2020年3月9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东府办复〔2020〕15号),现将该成果予以公告。
一、规划编制情况
谢岗镇共调入建设用地规模1.81公顷,原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74公顷、其他土地0.07公顷。调出建设用地规模1.81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76公顷、其他土地0.05公顷。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谢岗镇南面村、大龙村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后,谢岗镇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为2743.10公顷,其中,南面村建设用地规模150.70公顷、大龙村建设用地规模152.28公顷,实现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批准日期:2020年3月9日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网站
2.现场公告:南面村、大龙村公告栏
五、附图
1.东莞市谢岗镇南面村土地利用规划图(2018-2020年)
2.东莞市谢岗镇大龙村土地利用规划图(2018-2020年)
特此公告。
附图1.东莞市谢岗镇南面村土地利用规划图(2018-2020年).doc
附图2.东莞市谢岗镇大龙村土地利用规划图(2018-2020年).doc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谢岗分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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